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雷中辉
“集中精力,争取打赢这场官司。”刚刚进入2008年,对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来说,却倍感压力——2007年4月10日,美国政府首次将中国告上WTO知识产权法庭,如今这场官司即将结束专家审议期,而进入到由WTO法庭组织的答辩期,答辩的胜负将关系到中美贸易争端的胜负。
1月8日,在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王自强对2007年一年的中国版权保护状况做了总结。他强调称,中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着重解决了立法、司法和执法的问题,尤其是加入了两个重要的国际版权公约组织,同时在软件和网络版权的保护上,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中国政府软件正版化率已经达到了100%,而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数据,2007年全年登记的软件版权总量达到25666件,为历年之最。”王说,包括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部委在内历时多个月的网络版权保护联合行动结果也将出台。
“中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有固定的制度化磋商机制,双方知识产权问题应通过沟通交流方式解决。”王自强重申,美国政府把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诉诸WTO,无助于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作。
“2008年将是有着重要意义的一年。”王说,根据中国加入WTO的协定,中国在版权方面过渡期即将结束,并在今年接受包括WTO在内的过渡期审议和贸易政策审议。“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即将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即完全遵照WTO规则来接受所有WTO成员监督的时代。”知识产权专家张玉卿表示,与此同时,制定3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正式实施。
迎战美国的WTO诉讼
“中美贸易交锋的焦点,在于知识产权。”王自强说。这也是对自1988年以来中美贸易争端的总结。
面对即将正面“开战”的交锋,王自强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并将关于版权的问题答辩方案提交给了商务部。”
鉴于答辩方案内容的保密性,王自强并没有透露即将开始的这场中美之间的大辩论,中方将给出什么“牌”。“不管怎样,中美两个大国的交锋,肯定会使举世瞩目的热点。”张玉卿曾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从1988年以来,中美之间历经多次知识产权交锋,在1991年、1994年、1996年的三次交锋中,美方就曾举起贸易报复的大旗,向中国提起了12亿美元、28亿美元、30亿美元的报复清单。不过,在中美双方的努力下,都以签订共同协议而和平结束。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论争却并没有结束。2004年,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访美,其焦点就是解决美国唱片业协会针对中国网络歌曲侵权盗版行为的指责。而此后,2005年和2006年,美国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再次提出了疑问,并扬言将中国推向WTO法庭。
2007年4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宣布,美国政府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了针对中国的两项贸易诉讼,分别指责中国打击盗版不力和限制美国电影、音乐和图书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到了5月底,美方将该4项诉求变成了一叠厚厚的问题单,其中针对版权保护这一项就提出了20多个问题。这也是美国首次将中国告上WTO知识产权法庭。
当年6月初,中国代表团和美国代表团根据WTO规则,在日内瓦进行了为其五天的磋商,但是双方分歧较大没有取得一致成果。磋商并没有取得成果,意味着60天的双边磋商期结束,并直接进入到为期6个月的专家评审期。如今,6个月已经过去,专家评审即将结束,双方将正式在法庭上见面并阐述各自理由,是为答辩期。
“中美知识产权的交锋点,依旧还是那几个热点问题,即网络和数字作品的侵权盗版,如美国产的电影电视和歌曲;其次是对中国政府执法力度的质疑,认为中国政府的执法效率不高。”知识产权专家吕文举认为。
据悉,美方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指责,集中于如何正确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相关基本概念,以及处罚标准等问题上。美方在20多页的问题单上,列举了对于中国刑法上关于“复制”、“发行”的概念性理解的问题。此外,一直以来,美方对于中国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标准和处罚力度的指责,更是措辞严厉。
据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显示,美国与版权相关行业产生的GDP收入,几乎占美国全年GDP生产的四分之一。
王自强表示,打赢这场官司将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一直对中国知识产权问题并不激烈的欧盟,也开始变得激烈,并称将诉诸WTO;此外还有日本也对此虎视眈眈。“我们将集中精力,打赢这场官司。”
打赢这场官司对于中国来讲的确具有重要意义,除了这是第一起中国在WTO法庭的官司之外,其胜负更将决定双方在未来贸易中的主动地位。根据规则,假如美国在这一诉讼案中获胜,美国将有权对中国产品实施惩罚性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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