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打印耗材企业集体败诉美国“337案”之后,又将面临来自日本另一打印巨头佳能的专利打压。
今日,佳能起诉Recycle Assist公司“利用佳能的废弃墨盒制成替换用墨盒侵害了佳能专利”一案将作出最后判决。此案在二审中,日本最高法院认可的、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作出佳能胜诉的判决内容——停止回收墨盒的进口、销售并作废弃处理。日本媒体称,由于在重新鉴定结论时并没有展开辩论,此案很可能维持原判。
这项在日本进行的墨盒专利官司跟中国企业又有何关系?
一位国内打印耗材企业高层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案被告Recycle Assist是国内知名打印耗材企业在日本的代理商,如果该案佳能胜诉,佳能必然会以此案为标杆,那么,更多的中国通用耗材将与日本市场无缘。
再生耗材侵权
事实上,佳能再生墨盒专利案已经历经3年时间。
2004年4月,佳能以Recycle Assist公司进口、销售的再生墨盒侵犯其JP 3278410号日本专利为由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被控侵权不构成专利侵权,佳能再次向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2006年在二审中判决Recycle Assist侵犯佳能的专利权。Recycle Assist不服二审判决,再次上诉到日本最高法院。
“打印耗材行业是巨人的游戏。” 珠海纳思达总经理臧晓钢表示,目前全球的打印机市场基本上已经被佳能、惠普和爱普生等国际大厂所垄断,这些巨头的打印机设备的售价非常便宜,主要通过销售打印耗材来获取利润,而生产兼容耗材的中国通用耗材企业逐渐壮大后,已经严重冲击了这些打印巨头的利润。
为抵制中国通用耗材企业的壮大,这些打印巨头不惜高举专利大棒来保护自己利益。此前爱普生成功胜诉美国“337调查案”,就让绝大部分中国通用耗材厂家退出了美国市场。
“日本是打印巨头的本土,他们实际上是打一场本土保卫战。”臧晓钢表示,虽然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倡导再生资源重复使用,但日本市场目前并没有提倡使用再生耗材。目前日本耗材市场主要还是以惠普、佳能、爱普生的原装耗材为主,中国兼容耗材的占有率还很少。
中国企业应对新法
中国通用耗材企业难道真的对于这些专利战争束手无策了吗?
目前国内大部分的通用耗材企业,相当一部分产品都是通过回收惠普、佳能、爱普生原装墨盒,重新注入墨水或硒粉再次销售。
这些原装墨盒有可能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专门的回收组织,这些组织回收这些废弃的喷墨打印墨盒和激光打印硒鼓,并运往中国再利用,符合他们对于再生资源重复利用的理念。但是在中国通用耗材企业生产并出口海外市场中,由于直接影响了部分企业的利益,则引起了广泛的争斗。
已经有一些国内耗材企业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新的策略。
臧晓钢透露,正因为国际打印巨头在日本市场的强势,所以国内耗材厂家在进入日本市场时都小心翼翼。纳思达已经开始出口一些全新的兼容耗材,由于全新兼容耗材在结构上与原装耗材都有不同,并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希望避免专利纠纷。
尽管如此,纳思达在日本还是与佳能和爱普生发生过专利方面的争议和交锋,因此,现在纳思达每一款新品在日本上市,都会先知会佳能公司,得到认可之后才上市,避免不必要的专利交战。
中国反击战
最近几年,国际大厂针对中国通用耗材的专利官司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纷纷指出,中国应该尽快出台中国通用耗材的标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通用耗材企业所面临的专利困局。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出台国际通用耗材标准,中国通用耗材标准能够尽快出台,必将影响国际通用耗材标准的制定,或作为该国际标准参照。正因如此,惠普、佳能、爱普生虽然参与了中国通用耗材的标准制定工作,但总是以各种异议来延缓中国通用耗材标准出台的时间。比如,去年9月广东省就已实施《喷墨打印机墨盒通用技术规范》,但相关的中国标准却一拖再拖。
“中国激光硒鼓耗材标准即将出台。”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秘书长龚滨良透露,“针对国际打印巨头的专利打压,我们也在积极反击。”
龚滨良透露,其实国际大厂的专利也存在很多漏洞,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一直在寻找这种漏洞,将国际打印巨头的耗材垄断专利判成无效。最近几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又裁决此前授权的爱普生00129671.X中6项权利要求无效。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到,00129671.X专利名称为“用于喷墨打印设备的墨盒”,一共有12项权利要求。“因为使用在先技术太多,1~6项的专利要求已经被否决。” 龚滨良说。去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第8296号文,宣布此前授权的爱普生ZL95117800.8中62项墨盒专利权全部无效。
龚滨良解释到,目前中国通用耗材厂家产品进入海外市场所遭遇的专利打压越来越多,如果国际打印巨头在中国的专利被宣布无效,可以为今后的国际专利纠纷提供一个佐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产打印耗材企业负责人称,“将垄断专利扔进了垃圾箱,此举为中国耗材业营造出良好的竞争环境。”
业内都在期盼着中国激光硒鼓耗材标准和中国喷墨墨盒标准出台这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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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耗材厂商兵败美国“337案”
2006年2月17日,爱普生公司针对中、德、韩的24家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墨盒产品,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递交申诉状,指控涉案产品侵犯了原告在美国的9项专利权,请求启动“337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针对被申请公司发布永久排除令。
此次涉案的公司有一半是中国企业,包括格力磁电、珠海纳思达等主流企业,而其他在德国和韩国的公司也基本上是中国耗材企业的代理商。
由于应诉美国“337调查”的费用较高,到2006年4月,中国其他耗材企业放弃应诉美国“337案”,珠海纳思达一家本土企业坚持与爱普生抗辩。
2007年3月30日,ITC行政法官对中国墨盒“337调查”案作出初审意见,珠海纳思达和其美国子公司的某些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在美国申请的墨盒专利权。该行政法官同时确定,其他承认自己墨盒产品侵权的以及缺席初审的20多家企业也侵犯了多项爱普生在美国的墨盒专利权。
随后,珠海纳思达向ITC提出上诉,要求复审推翻初审意见。
2007年10月20日,ITC作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调查所涉的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专利,被禁止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法庭还发出“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要求所有进口商都不得将相关专利侵权产品进口和销售到美国。
针对纳思达等被告的“禁止令”与牵涉到整个市场的“普遍排除令”并发,令此次判决成为有史以来“337调查”在通用耗材领域最严厉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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