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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呼吁虚拟财产监管
2007-03-05 07:42:31  作者:飘红摘录  来源:
  李健

  虽然网络游戏运营商不指望发出的游戏币、道具等虚拟财产与现实货币之间可以相互交换,但虚拟财产却给他们带来很多现实的政策风险,事实上已经脱离其控制。

  公安部、文化部、信息产业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布联合通知,四部委针对网络游戏服务商开设带有赌博色彩网络游戏问题展开3个月的专项行动,这成为政府对虚拟财产运营监管的首次动作。

  “对虚拟财产的监管必须加强。”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纪尽善教授告诉记者,他在继去年全国人大会议中提出监管虚拟财产的建议后,目前正在收集材料,可能再次提出对虚拟财产进行严格监管的议案或建议。

  根据通知,四部委将严查

网络游戏服务商收取或以虚拟货币等方式变相收取与游戏输赢相关的佣金。矛头直指提供棋牌类游戏的网络游戏运营商,如联众、中国游戏中心、边锋、腾讯,也包括提供游戏币、道具等虚拟财产交易的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等。

  一位资深玩家认为,其实网络游戏运营商并不希望用户通过其运营的游戏去赌博,因为它们并不能从中获益。但它们必须通过出售游戏币、游戏道具等获得收入,而这些由真金白银购买的虚拟物品在进入流通后,必然会被人利用获利。即使网络游戏运营商都明文禁止游戏币与现金的兑换,但这种声明的实际效用并不明显,各种游戏币的交易仍在论坛、C2C平台等非官方渠道上照常进行。

  纪尽善认为,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虚拟财产已经不再虚幻而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经济问题。“现有法律的空白使得各方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纪尽善说,“应尽快为保护和监管虚拟财产立法,因为其性质和手机充值账户甚至银行储蓄账户里的数字是一样的。”

  目前最急迫的问题是确认虚拟财产的范围和价值。事实上,最近国内几次网络病毒案件都涉及到了虚拟财产确认和估值问题,包括

熊猫烧香病毒,病毒的制造者靠出售病毒软件的方式帮助病毒软件购买者盗取他人电脑中所存储的网络游戏账号与密码,获得各种游戏装备。对于直接的买卖病毒的收益可以很容易地从双方现金交易明细获得,但对于作为虚拟财产的游戏装备价值各方分歧却是相当之大,而这也是历来涉及虚拟财产案件的最大争议之处。

  虚拟财产流通交易环节也需要严格监管,包括各种论坛、贴吧以及C2C甚至B2B电子商务交易网站。“行业自律相当重要”,电子商务网站万国商业网CEO尹维安说,“即使面对海量的交易信息,电子商务网站也需要担负起最底层的监管职责”。而在此之上,政府需要用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严格监管,纪尽善认为,只有这两个层面的监管到位后,对虚拟财产的保护才能寻觅到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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