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2006年5月22日,深圳腾讯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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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警方掌握了该团伙的基本情况:自2005年5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金某、衣某为首的盗号团伙,以辽宁省鞍山市、吉林省长春市为基地,采取入侵商业及政府网站、放置网络病毒的方法,利用用户浏览网页的时机,盗取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等。得手后,该团伙通过在长春市的犯罪嫌疑人于某等人,将所盗物品通过淘宝网销售,或通过网上购物的方式消费。至案发时,该团伙共盗取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数百万个,涉案金额上百万元,非法获利70多万元。
6月,专案小组赶到长春、沈阳、鞍山等地,行程3000多公里,深入调查,终于摸清了这个盗窃团伙的运作内幕。7月8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组在鞍山和长春两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经审讯,专案组将该团伙朱某、于某等11名主要嫌疑人押解回深圳,其余人员交由当地警方进一步处理。
据悉,经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批准,该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1名取保候审。11月18日,该案主犯金某被公安部门抓获。至此,“5·22”盗窃QQ号、Q币案告破。
视频:国内最大规模虚拟财产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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