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标准和个性化发展原本是个矛盾
很多人都在诟病,高考招生按着一个模式选拔人才,抹杀了很多个性化的“偏才”、“怪才”,而当真有人去刻意挑选所谓“偏才”、“怪才”的时候,又有人大呼不公。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男星认为,全国统一高考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所有人都希望既从中追求资源的绝对公平获取,又从中追求人的最大差异发展。在目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情况下,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而有限的教育资源又要让所有人都能够有机会享受到。于是,高考承担起了履行社会公平的责任。而这样的公平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要寻求统一标准,追求所有人的“一致”,并不关注,甚至不能关注“差异”、“特殊”,否则就会打破统一,伤及公平。但高考的主体又是正在发展中的人,而人是必定有差异、有各自特色的,人的发展所求的恰恰是打破“统一”和“标准”,促进人的个性扩展,彰显每个人的特性。高考将这两者的使命一肩挑了,自然会挑得很艰难。
加分或许是现阶段的最佳选择
为了弥补高考考试制度的不足,现在的高考招生推出了多种加分政策,以便更全面地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然而现实中也有一些人钻了加分制度的空子,给高招录取带来了不公平的隐患。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研究所所长劳凯声教授认为,现在的加分政策是在原有的考试基础上进行适当修补的一种政策,从道理上来说,实行这种制度不需要太大的成本。如果全部取消重来,建立另外一套高等学校的招生制度,所需要的改革成本其实更大。比如教育部希望最终使高考招生自主权回归到高校本身,但我们现在有近两千所普通高校,还不包括民办的,都自主招生,成本得有多大?
我们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对现行高考加分制度加以完善。地方招生部门受各方面影响,往往可能设计一些从各部门利益出发的加分政策。而中央能更好地统揽全局,因此高考加分最好由全国制定统一的政策。另外像加分标准过宽,加分项目过多、过滥,缺乏严格的程序性审查,透明度不够等,都是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为了保证高考加分的客观、中立和公平,应该在操作过程中尽量避免自由裁量,越少自由裁量,越能保证公平客观。
多元评价≠多元录取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五种录取形式:择优、自主、推荐、定向、破格,许多舆论认为,如果这种多元录取机制得以实施,高考制度改革将有巨大突破。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教授认为,高考制度的改革更应该强调评价指标的多元而不是录取形式的多元。
从录取形式定义高考的多元录取机制,某种程度说,只是对现有录取形式进行概括,而非进行高考制度的实质突破。择优录取并没走出分数至上的范畴;自主录取,全国已有80所学校获得5%自主招生资格,可经过八年试点,自主招生的公信力并未确立;推荐录取,这在去年的北大自主招生中已经尝试,其在全国39所中学中探索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引来广泛争议;而定向录取和破格录取更已是老事物了。
真正意义的多元录取,当是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以美国高校的自主招生为例,其评价指标就包括SAT成绩、所在高中、高中学业成绩、发表论文、特长、推荐、家庭因素、种族因素、多元化等16项。而且每一项指标都有具体的评分标准。通过这16项指标,可以考察一个学生的各方面素质,由此促使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发展个性、培养兴趣。
多元评价指标体系,完全可以将多元录取方式涵盖,所谓择优录取,就是统一测试成绩,加上中学综合表现;所谓自主录取,就是高校根据自己的育人要求,进行个性考察;所谓推荐录取,实质是将中学的推荐,也作为评价学生的因素之一。
可统考但招生要以各高校为主
加大考生和高校自主选择的空间,将考试与招生分离,将选择权还给学生和学校。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这方面的意见更加“激进”。他说,要让考生与招录学校犹如谈恋爱那样,相互选择,相互了解,各取所爱,废除统一招生这一阻碍学校和学生之间相互深入了解的超强媒婆,让学校和学生都有更多的途径和方式了解和选择对方。
而要在这个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平,就要增强招生工作的专业性和公开性。招生工作应由各校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专门招生委员会进行,招生过程的关键环节都必须公开。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男星更表示,俄罗斯的国家统一高考只有俄语和数学是必考科目,其余的考试都是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发展规划去参加各个高校自己组织的入学考试。借此,我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如何最大化地给予高校各自的招生权力,通过高校的特色发展与自主招生、自主办学化解全国统一高考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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